| 名称 | 杏彩(中国)官方网站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91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 | 大气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6-00194 |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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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691号建议的答复
陈晓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整治居民区娱乐场所扰民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防治状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娱乐、健身等活动带来精神滋养的同时也带来了噪声污染。我省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推进噪声扰民问题整治。
一、明确举报处置机制。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会办意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简称12345热线)是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国务院先后对热线优化归并、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等作出部署。我省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02号),明确了12345热线的工作机制和受理、不受理范围,规定我省各级12345热线实现分级受理、准确登记、分类处置、限时办理、逐级督办、回访评价、办结归档等闭环运行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和转办批办制度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一是不断畅通热线诉求渠道。搭建全省一体化网络接诉平台,整合各地12345热线微信诉求渠道入口。推出“12345码上办”二维码接诉服务,便利群众提交诉求。在“河北12345”微信小程序“个人诉求”页面设置热门主题推荐功能,开通“噪音扰民”诉求入口,配套预设与噪音扰民有关的定制主题工单模板,助力部门高效办理。二是深化完善“热线+”协同治理格局。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省热线平台系统每日推送相关问题线索,为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同时,在“河北12345”微信小程序增设“人大政协专区”“网格员专区”等特色专区,助力代表委员、网格员便捷反映工作、生活中发现的治理痛点难点,帮助群众使用12345热线维护权益,拓宽多元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
二、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省文旅厅会办意见: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重点时段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5年以来,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检查娱乐场所5572家次,立案查处113起,取缔无证经营单位52家,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三方面优化举措: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无证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巡查,聚焦城乡结合部、商业综合体周边、居民小区等隐蔽区域,特别是利用民房、临街商铺改造成娱乐场所但未悬挂明显标识的经营主体,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着力实现对重点区域与夜间敏感时段的全面覆盖。二是实行分类分级处置。对擅自设在居民楼、居民住宅区内的娱乐场所,一律依法取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强化指导、依法整改、引导合规;对不符合条件且无法整改的,坚决取缔,没收违法所得。三是完善长效管控机制。畅通12345举报热线,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经营者签订依法承诺书,提升经营主体自律意识,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三、加强娱乐场所噪声违法查处。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省公安厅会办意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省公安厅组织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主动会同市场监督、文旅、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开展联合清查。2021年至2025年,共检查娱乐场所10.2万家次,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450处。同时,组织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对群众报警,举报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生活噪声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2021年至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快速处置涉娱乐场所噪音污染警情5702起。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加强娱乐场所排查整治,聚焦夜间凌晨等违法高发时段,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商圈娱乐场所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对逾期未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二是加强噪声违法行为查处。结合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取证与处罚程序,提升执法刚性与震慑力。同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警力深入噪声问题易发、多发场所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噪声危害等形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三是深化部门协作配合。持续加强与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场所实施联合惩戒,引导行业依法合规、健康有序经营。
四、严格娱乐场所登记注册管理。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办意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申请登记娱乐场所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
五、落实部门职责分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规定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生态环境厅为更好的推动《噪声法》落地,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压紧压实监管职责,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91号),推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全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3项条款的部门分工明确工作,既为畅通群众诉求反映与问题解决渠道、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提供支撑,也为持续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筑牢制度保障。如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职责分工的通知》(秦政办字〔2024〕34号),针对其辖区各类噪声污染治理涉及部门职责进行了分工。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要求,监督各地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推动建立噪声污染联防联控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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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气环境处 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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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691号建议的答复
陈晓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整治居民区娱乐场所扰民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防治状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娱乐、健身等活动带来精神滋养的同时也带来了噪声污染。我省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推进噪声扰民问题整治。
一、明确举报处置机制。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会办意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简称12345热线)是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国务院先后对热线优化归并、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等作出部署。我省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02号),明确了12345热线的工作机制和受理、不受理范围,规定我省各级12345热线实现分级受理、准确登记、分类处置、限时办理、逐级督办、回访评价、办结归档等闭环运行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和转办批办制度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一是不断畅通热线诉求渠道。搭建全省一体化网络接诉平台,整合各地12345热线微信诉求渠道入口。推出“12345码上办”二维码接诉服务,便利群众提交诉求。在“河北12345”微信小程序“个人诉求”页面设置热门主题推荐功能,开通“噪音扰民”诉求入口,配套预设与噪音扰民有关的定制主题工单模板,助力部门高效办理。二是深化完善“热线+”协同治理格局。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省热线平台系统每日推送相关问题线索,为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同时,在“河北12345”微信小程序增设“人大政协专区”“网格员专区”等特色专区,助力代表委员、网格员便捷反映工作、生活中发现的治理痛点难点,帮助群众使用12345热线维护权益,拓宽多元参与社会治理新路径。
二、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省文旅厅会办意见: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联合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重点时段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5年以来,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检查娱乐场所5572家次,立案查处113起,取缔无证经营单位52家,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三方面优化举措: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无证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巡查,聚焦城乡结合部、商业综合体周边、居民小区等隐蔽区域,特别是利用民房、临街商铺改造成娱乐场所但未悬挂明显标识的经营主体,列为重点排查对象,着力实现对重点区域与夜间敏感时段的全面覆盖。二是实行分类分级处置。对擅自设在居民楼、居民住宅区内的娱乐场所,一律依法取缔;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强化指导、依法整改、引导合规;对不符合条件且无法整改的,坚决取缔,没收违法所得。三是完善长效管控机制。畅通12345举报热线,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经营者签订依法承诺书,提升经营主体自律意识,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三、加强娱乐场所噪声违法查处。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省公安厅会办意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省公安厅组织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主动会同市场监督、文旅、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开展联合清查。2021年至2025年,共检查娱乐场所10.2万家次,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450处。同时,组织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对群众报警,举报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生活噪声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2021年至2025年,全省公安机关快速处置涉娱乐场所噪音污染警情5702起。下一步,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加强娱乐场所排查整治,聚焦夜间凌晨等违法高发时段,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商圈娱乐场所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对逾期未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二是加强噪声违法行为查处。结合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取证与处罚程序,提升执法刚性与震慑力。同时,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警力深入噪声问题易发、多发场所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噪声危害等形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三是深化部门协作配合。持续加强与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场所实施联合惩戒,引导行业依法合规、健康有序经营。
四、严格娱乐场所登记注册管理。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办意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于申请登记娱乐场所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
五、落实部门职责分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规定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海事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部门职责,生态环境厅为更好的推动《噪声法》落地,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压紧压实监管职责,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91号),推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全面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3项条款的部门分工明确工作,既为畅通群众诉求反映与问题解决渠道、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提供支撑,也为持续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筑牢制度保障。如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职责分工的通知》(秦政办字〔2024〕34号),针对其辖区各类噪声污染治理涉及部门职责进行了分工。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要求,监督各地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推动建立噪声污染联防联控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