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杏彩(中国)官方网站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34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 索引号 | 0218077J/2026-00124 |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黄新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交办及问责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交办及问责机制”的建议,对于进一步优化督察方式、提升督察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研究采纳,不断提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持续优化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和办理要求,优化重复信访举报件受理、转办、核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在督促依法依规办理的同时,有效避免重复核查。同时,给直接负责核查办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坚决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二是坚持分类实策。对于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诉求合理问题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教育引导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特别是对于涉及利益纠纷的问题,在督促认真查处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理途径予以解决。三是精准科学依法推动整改。对于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
二、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责工作。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精准科学的追责机制,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方面,精准传导工作压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坚持“真实、准确、客观”的原则,在查准查实情况、查清查透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审慎梳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严格按程序报批后移交进行责任追究,切实起到推动工作、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的效果。另一方面,坚决防止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坚决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
三、坚决杜绝“一刀切”。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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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中国)官方网站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3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时间:2026-07-06
黄新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交办及问责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交办及问责机制”的建议,对于进一步优化督察方式、提升督察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研究采纳,不断提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持续优化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工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和办理要求,优化重复信访举报件受理、转办、核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在督促依法依规办理的同时,有效避免重复核查。同时,给直接负责核查办理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坚决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二是坚持分类实策。对于群众信访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诉求合理问题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教育引导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特别是对于涉及利益纠纷的问题,在督促认真查处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理途径予以解决。三是精准科学依法推动整改。对于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
二、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问责工作。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精准科学的追责机制,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方面,精准传导工作压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坚持“真实、准确、客观”的原则,在查准查实情况、查清查透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审慎梳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严格按程序报批后移交进行责任追究,切实起到推动工作、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的效果。另一方面,坚决防止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坚决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
三、坚决杜绝“一刀切”。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