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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标准《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7 14:53 信息来源:杏彩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加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GB11215-1989),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

联系人:杏彩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吕彩霞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6

电话:(010)822057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李宇浩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613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杏彩办公厅

2026年8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4.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8.清华大学

9.杏彩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1.杏彩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一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抄送:杏彩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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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加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GB11215-1989),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

联系人:杏彩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吕彩霞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

邮编:102446

电话:(010)822057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李宇浩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64613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3.《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杏彩办公厅

2026年8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4.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8.清华大学

9.杏彩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1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1.杏彩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一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

抄送:杏彩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