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执法〔2025〕34号),落实《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我省机动车排放检验规范高质量发展,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书面邮寄等方式反馈我厅,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
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8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杏彩(中国)官方网站 提出。
联系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处 郄晓楠
电话:(0311)87908502
传真:(0311)87908502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2号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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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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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机动车污染防治处 时间:2025-07-28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执法〔2025〕34号),落实《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推动我省机动车排放检验规范高质量发展,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书面邮寄等方式反馈我厅,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
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8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杏彩(中国)官方网站 提出。
联系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处 郄晓楠
电话:(0311)87908502
传真:(0311)87908502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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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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